過去,佛陀在舍衛國,經常為大眾開示。
有一位摩那祇女,
宿業深重,不曾受佛法的熏陶,
見到世尊在祗園精舍為大眾說法,卻想當眾毀辱世尊。
她拿了一個木盆藏在衣服裡,
跑到精舍,指著佛陀,對大眾說:
「這個說法的人,你們不要相信他,看,他讓我懷孕了!」
當時在座聽法的大眾,
有許多對佛法仍了解不深、信心不足,
聽了摩那祇女的話,就信以為真;
然而,正信佛法者,心裡一想就明白,
佛陀貴為太子,
既能捨離王宮中無數的美女而出家修行、成道,
豈可能因如此一女子而破壞梵行。
天帝釋提桓因這時也化身為人,在精舍中聽法,
看到有人謗佛,立刻化身成一隻白老鼠,
一下子咬斷了摩那祇女身上綁木盆的繩子,
突然,
ㄎㄨㄤ!!
木盆應聲落地。
大家都看到了,事情的真相:
摩那祇女根本不是個孕婦!
所有對佛法還心存懷疑的人,都為之一震。
還有一人起身,拿起木盆,問摩那祇女:
「這就是妳的孩子嗎?」
這時,地面自動裂開,
摩那祇女由於毀謗的惡業,即身陷入無間地獄。
目睹摩那祇女的果報,
曾對佛陀起疑的人,紛紛在佛前至誠懺悔。
典故摘自:《佛說摩那祇全身入地獄經》
省思
在日常生活中,對於一切聽到的消息,我們是不是具足定力和智慧來判斷事情的真相,還是立刻人云亦云,不知不覺中跟著毀謗、造業?群體中,總有些人喜歡說嘴八卦、說長道短的人,這樣的人從他的口中說出來的話一定都是對的嗎? 所以有句話說:謠言止於智者,真的說得一點都沒錯,一個人若智慧不足,跟著他人起舞,那就是自己造作來的因果業力。
中華民國刑法:
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 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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